荊敬王朱常𣵧(?—1576年),是荆恭王朱翊鉅嫡第二子,明朝第七代荊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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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𣵧在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受封泰寧王,後因兄長世子朱常泠被革為庶人,所以他於萬曆三年(1575年)襲封荊王。他在位一年,在萬曆四年(1576年)過世,諡號,無子,三年後其弟安城王朱常泴就嗣位。

朱常𣵧逝世后安葬于王坟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得到发掘[1],1982年,其墓地成为蕲春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该陵墓一度遭到盗窃。[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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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北省蕲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纂. 《蕲春县志》. 中国湖北省: 湖北科学出版社. 1997年: 718. ISBN 9787535217844. 
  2. ^ CCTV. 公安部挂牌督办蕲春荆敬王墓被盗案告破. 楚天都市报. 2007-12-03 [2023-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7).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泰寧國國王
1569年—1575年

原因:晉封荊王,封國廢除
前任者:
父恭王朱翊鉅
明荊國國王
1575年-1576年
繼任者:
弟康王朱常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