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衡 (嘉靖進士)

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號鎮山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民籍。

朱衡
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籍貫江西吉安府萬安縣
字號字士南,號鎮山
出生正德壬申年正月二十日
逝世万历十二年七月四日
配偶娶劉氏
親屬曾祖朱祖貴,祖朱寵,父朱鵬,母陳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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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經》,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試第九名舉人,年二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中式第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觀工部政,授福建尤溪县知县,调直隸婺源县。升遷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丁憂服闕,復補禮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五月,擢福建提學副使。历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復除河南左参政,三十七年十一月升山东按察使,累官山東左右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四十年七月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六月升南京刑部尚书,未任,八月改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及漕运事务,與潘季馴共事,以鄒縣知縣章時鸞建議,開挖南運新河,從南陽至留城,長140里。

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叙治河功,加太子少保,加俸一级。三年正月回工部管事,六年正月,兼任左副都御史经理河工,疏请修筑徐州至宿迁长堤凡三百七十里,并缮治豊沛大黄堤[1][2][3][4]

神宗继位,隆慶六年六月辅臣高拱特请解除工部尚书朱衡督理河工,改任总理穆宗山陵事务。万历二年(1574年)五月为礼科给事中林景暘论劾,朱衡因再疏乞休,加太子太保,给驿去。不久因明昭陵裬恩门里外砖石沉陷,被革去太子太保。万历十二年去世,十三年正月復贈太子太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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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貴,義官;祖朱寵;父朱鵬〔冠帶舍人〕;母陳氏。具慶下,妻劉氏,弟士榮;士隆;士玘;士瑞;士充;士寅,子朱維京(光祿寺少卿建言)。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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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人傳記資歷索引》頁148
  2. ^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鎮山朱公□□狀
  3.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4.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于慎行《明故榮禄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鎮山朱公行状》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頁148
  • 謝遷:《文公書院增修書舍建亭記》,《歸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