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賢𤍘
平原王朱贤𤍘(14世纪—1428年),明朝齐恭王朱榑庶三子。
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八月,受封为平原王。[1]永乐四年(1406年)八月,朱榑被废,[2]朱賢𤍘兄弟也一并被废。[3]
《罪惟录》载,宣德三年(1428年)有福建男子楼濂冒名为“七府小齐王”事败后,朱賢𤍘与父朱榑、兄长原樂安王朱賢烶一同暴卒。《罪惟录》载其次兄长山王朱賢焌也如此去世,但《明实录》记载朱賢焌早已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正月去世。
參考資料
编辑-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一》
- ^ 《明史》卷六·本紀第六·成祖二
- ^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诸王世表二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平原國國王 1402年-1406年 |
无 原因:父获罪,国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