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鼎(1783年—1851年),字刚峰,江西吉水县枫坪村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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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三年(1798年)由国学生援例授县丞。初为南河,阜宁,北岸县丞;清道光元年(1821)升补江苏清河知县。历任高邮州邳州太仓州知州,松江常州苏州徐州知府,摄淮徐兵备道。

任知州时,平雪李氏命案冤狱,缉拿盗贼,治理吴淞江,疏通刘江,督办宝山河塘,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朝廷嘉奖;后倡议治理太镇千支各河30余条以灌溉农田;并对高邮,洪泽湖围圩防洪,消除沿河一带大片农田的水患,又上表请求疏通河道,预防了数千倾良田免于流沙冲积的灾害;同时疏通邳州峰山闸河沙地,数百倾良田赖以丰收,朝廷一一照准。在江苏为官三十年,政绩卓越,受到道光皇帝的召见嘉奖,嘉勉备至。江苏人民非常爱戴,在高邮关帝庙,太仓风神祠,城西白公祠,十贤祠等处都立有牌位祭祀。

风采严峻,才华卓越,同僚无不敬服,两袖清风,唯积书千卷,年六十九逝世于兵备道任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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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江西省吉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者 肖源隆. 《吉水县志》. 新华出版社. 1989年. 
前任:
沈兆沄
松江府知府
1833年-1834年
繼任:
李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