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 (萬曆進士)

李芳(1552年—1611年),字本植山東省濟南府濱州霑化縣人,軍籍,治《易經》。

李芳
大明四川左布政使
籍貫山東省濟南府濱州霑化縣
出生十一月十六日
配偶娶喬氏,继娶周氏
親屬曾祖李輔,祖李璉,父李先現,母孫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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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六日生,行一,由縣學生中式山東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四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历官南阳府大同府知府,二十六年九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2],二十九年四月升山西右参政,遷按察使[3],三十四年正月以閱視加恩,升山西左布政使,十二月以考察调简去职。三十八年三月起补四川左布政使兼副使,仍支正二品俸。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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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輔;祖李璉;父李先現,壽官;母孫氏 。具慶下,妻喬氏,繼妻周氏;弟蘭;芝;莊;芬。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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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登科錄》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十六》:万历二十六年九月,升大同知府李芳為山西副使,山西參議崔應麒為山西按察副使,工部都水司郎中蔡守愚為四川副使,戶部廣東司郎中李茂春為狹西僉事。
  3. ^ 《山西通志》:李 芳,進士,萬厯時任右㕘政,遷按察使,山東霑化人。
官衔
前任:
林敬冕
明朝南阳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
繼任:
李時孳
陕西洋县举人
前任:
黄嘉善
明朝大同府知府
萬曆二十三年-萬曆二十六年
繼任:
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