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宏(1455年—?),字淵之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杜宏
大明
籍貫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介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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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二名進士[1][2]。任阜城縣知縣[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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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杜興;祖父杜賢;父杜瑄,母宋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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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濯纓亭筆記·卷三》:杜宏,字渊之,河南临颖人,弘治庚戌。为阜城令时,北方常有群盗共谋杀人以诬人求贿。(原注:此人谓之“贩苦恼子”,又曰“打清水网”。)杜令廉知其事。
    会有数商人来邑中,与人交易而斗。明曰,其徒一人死逆旅中。令遗坊甲追捕。顷之,一人至庭,牵二骏马,鞍勒皆饰以银。
    出符以示令,指符中姓名曰:“张鉴即我,张庆即今死者,吾弟也。我张都御史从子,鬻鹾淮上,索逋直来此。昨令吾弟出外,以黄金易钱,与人斗而死耳。”令使人捡其橐,有新衣数事。诘其余资安在,曰:“吾所挟银,途中遇盗劫去矣。”令笑曰:“汝诈也,银且被劫,安得黄金独存,又余美衣骏马耶!”其人词穷色动,欲逸。令乃絷其马,封其橐,使卒守之。
    适景州逸他盗,逻者获一人,自言:“我商也,有同侣在阜城,与人斗而死,我避官府来此耳。”州吏移之至阜验之。
    令得之甚喜,乃移景州,并逮其人至,严刑讯之,盗皆具伏,曰:“某实杀人求贿者,于某地杀某,于某地又杀某,计凡杀九人。今死者非吾弟也,乃途中行焉者。吾衣食之,令饲马,复令其与人交易而斗,乃杀之耳。”令犹恐有遗情,复再三汛之。中一人杨杰吐实曰:“初与交易者斗,乃杰也,非死者也。杰等五人于此夜杀饲马者。杰恐斗者识我,即逃往景州耳。”
    令乃具白巡抚大臣,下属郡核盗所陈往事,皆符合,遂闻于上。内批:“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枭首示众。仍著为令。”远近称快。
    后杜令以内艰去,服阙补山阴,召为监察御史。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郭東山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弘治十四年-十六年
繼任:
張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