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公所

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的古建筑

31°13′46″N 121°29′35″E / 31.229519°N 121.493188°E / 31.229519; 121.493188

梨园公所
黄浦区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分类古建筑
时代1640年
认定时间2000年5月22日
地图

上海梨园公所,是一个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593号的古建筑,为黄浦区文物保护单位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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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伶界名人夏月恒夏月珊潘月樵等为维护伶人利益和社会地位,协调同仁矛盾,发起成立“上海伶界联合会”,在方浜中路593号的一所旧庙址修建上海梨园公所[1]。常年开支经费则规定由伶人从自己的“包银”收入中提取“五厘”作充助;而特别经费则从各戏班临时公演串戏中集资。梅兰芳程砚秋周信芳等人曾在此短住[2]

梨园公所供奉老郎神塑像。前厅、大厅、东西厢房供办公、议事、集会和活动之用。民国元年(1912年),又增建楼房,购置义地及山庄作为收埋故世艺人。公所后来又办榛苓学堂,专收伶人子弟免费入学习艺,以保护伶人子弟被人歧视不能入学的权利。“榛苓”之名由艺人汪笑侬所起[3]。公所还推行改良京剧,包括新编《新茶花女》、《黑籍冤魂》、《明末遗恨》等。辛亥革命前夕,由潘月樵等为首组织伶界“敢死队”,在“梨园公所”秘密策划参加武装起义,孙中山得知后,曾亲自到梨园公所与京剧艺人座谈留念,并写“现身说法”匾额(文化大革命期间,匾额被毁[4])。

抗日战争期间,梨园公所成为接受上海难民的地点之一[5]上海战役结束后,周信芳、俞振飞还相继担任过董事长和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所解散,地址改为方滨中路第二小学,之后再改幼儿园使用[6]。梨园公所遗址现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2000年5月22日,登录为黄浦区文物保护单位[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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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马学新等主编. 上海文化源流辞典.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2.07: 606. ISBN 7-80515-238-1. 
  2. ^ 韩淑芳主编. 民国趣读 老城记 老上海. 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8.01: 44–45. ISBN 978-7-5034-9419-2. 
  3. ^ 政协上海市南市区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南市文史资料选辑 第5辑. 政协上海市南市区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 79–80. 
  4. ^ 吴汉民主编;蒋澄澜,周骏羽,陶人观等副主编. 20世纪上海文史资料文库 第7辑 影剧娱乐.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1999.09: 1–2. ISBN 7-80622-633-8. 
  5. ^ 5.0 5.1 苏智良主编. 饶家驹与战时平民保护 Robert Jacquinot de Besangeet la Protection Civile pendant la Guerre.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06: 154. ISBN 978-7-5495-6523-8. 
  6. ^ 薛理勇主编. 上海掌故辞典.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12: 142. ISBN 7-5326-0513-2. 
  7. ^ 赵宗仁主编. 旧事 老上海珍闻. 上海文艺出版集团发行有限公司. 2012.04: 119–120. ISBN 978-7-5452-1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