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準(15世紀—16世紀),曰式江西南昌府南昌縣籍,進賢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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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準是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舉人[2],授徐州知州,為政剛正廉介,不畏權勢,節省財賦,當時有宦官監督廣運倉儲,其部下放肆,他一到任就將犯法者繩之於法,餘下的人不敢再犯事;出使朝鮮宦官使者在徐州苛索,驛遞供應所費不菲,樊準得知使者挾持私物己用,於是制止。不久他被宦官誣陷被逮,州內老幼萬人哭著相送,入朝後被貶為寧州同知[3],恢復清白後改任台州同知,署任府事,到嘉靖六年(1527年)官至山西按察司僉事[1][4][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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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樊準,字曰式,南昌籍,正德鄉舉,知徐州廉介強立,政務節財,先是中使督廣運倉儲,其左右肆甚,準至以法繩束之無敢犯,會貢鮮中使橫索,郵傳供億不貲,準輒加裁抑被誣逮繫,老幼號泣送者萬人,抵京事白得調任,歷官山西按察司僉事。
  2.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鄉舉……正德二年丁卯夏良勝榜……樊準 字曰式,歷山西僉事,見人物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九:(正德十三年十二月)戊辰降徐州兵備副使余祜為廣西南寧府同知,徐州知州樊凖為雲南寧州同知……
  4. ^ 同治《徐州府志·卷二十一下·宦績傳》:樊準,南昌人,正德中知徐州,廉介強立、不畏權勢、政務節省,先是中貴督廣運倉儲,左右恣肆,莫敢誰何,準至一以法繩之,無敢犯者;會進鮮中使橫索,驛遞供應不貲,準廉得其所挾私物裁抑之,尋被誣逮繫,老幼號泣隨送者萬人,抵京事白得調任,厯官山東【山西】按察司僉事。
  5.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嘉靖六年九月己丑)陞翰林院修撰費懋中為湖廣按察司副使,浙江道監察御史成英為山東按察司副使,浙江台州府同知樊凖為山西按察司僉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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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
  • 同治《徐州府志》·卷二十一下·宦績傳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九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
官衔
前任:
張淮
明朝徐州知州
1518年
繼任:
盧永春
前任:
張永崇
明朝雲南寧州同知
1518年-嘉靖年間
繼任:
張鵬翼
前任:
儲洵
明朝台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俞燦
前任:
袁城
明朝台州府知府
(署)

1525年-1527年
繼任:
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