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市 (重庆市)
1983年4月1日,永川地区撤销,江津县划归重庆市[1]。
1992年8月4日,江津县撤销,江津县级市设立[2]。1992年12月10日,江津市成立慶祝大會在幾江鎮遺愛樓召開。2006年10月22日,撤銷江津市,設立重慶市江津區[3]。
註釋
编辑- ^ 永川地区并入重庆. 新华网. [200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3) (中文(简体)).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92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2021-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4).
1992年8月4日,民政部(民行批[1992]?号)批复:撤销江津县,设立江津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 维基文库. 2006-10-22.
这是一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