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和(1476年—?),字惟節,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汪和
大明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十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董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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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士[1][2]。授乐平县知县,擢大理寺评事,升寺副,官至河南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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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彥端,縣丞;祖父汪勉,貢士;父汪洋,赠大理寺副。前母蘇氏;母嚴氏;繼母楊氏。重庆下[3]。兄汪棨、汪集(字惟義,號玉丘,官至南安府通判)、汪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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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