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灼(1477年—?年),字文燦直隸嘉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灼
大明福建按察司僉事
籍貫南直隶苏州府嘉定縣
字號字文燦
出生五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唐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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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十八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四十九名,第三甲第十名進士[1][2]。正德九年(1514年)六月任廣西道監察御史,出按福建、江西。曾揭发宁王朱宸濠。正德末养病。

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病愈,復除浙江道御史,七月疏陈四渐:一经筵辍讲、二诘责言官、三数逮有司、四偏信内侍,以忤旨奪俸三月。二年(1523年)二月外放福建按察司佥事,又揭发致仕刑部尚書张子麟为宁王朱宸濠余黨。不久因議大禮忤旨,于是沈灼和同僚曹鍷方鳳同日挂冠而去,時稱“三諫”。蘇州知府胡纘宗將三人姓名刻於苏州虎丘石壁[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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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箎。祖父沈輔,為朝廷旌表孝子。父沈棠。母黄氏。重庆下,從兄沈炤,给事中。沈燿。弟沈煾、沈勲、沈煦、沈爚、沈烋、沈烈、沈焃、沈焘、沈焯、沈墨[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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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嘉定縣志》:沈灼字文燦,炤之从弟也。中戊辰进士,正德时为御史,上疏首发宸濠之逆,疏载国史。又于嘉靖初疏陈四渐:一经筵辍讲、二诘责言官、三数逮有司、四偏信内侍,且曰朝廷刑狱内付刑部、都察院,外付巡按按察司,锦衣官校不宜轻遣,疏上忤旨,下吏部,摘疏中諱字以闻,部议灼意在效忠,不足深罪,止夺其俸。复为议兴献大礼,灼率廷臣三百馀人慟哭宫门,上闻之大怒,下礼部会议,其疏载国史。时御史三人:句容曹鍷、昆山方凤、嘉定沈灼,同日挂冠而归,时称三谏云。族子阳。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