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遠(1450年—1519年),字克毅,號弘斋,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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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六日生,行三,早年出身國子生,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二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二百一十七名。初授莆田县知县,丁忧去职。起补濬縣,改交河县。弘治八年(1495年)四月由南京都察院理刑知县實授南京福建道监察御史,十三年十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十七年十二月升本司副使,復除湖广副使,正德四年(1509年)二月升广西按察使,五年四月升四川右布政使,六年九月升陕西左布政使,七年闰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九年七月改任南京大理寺卿,十年十二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四年三月升南京工部尚书,七月卒于官[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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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洪彰。祖父洪壽。父亲洪寬,曾任知州。母汪氏。具庆下。兄達、迪、弟洪通(1452年-1529年),字克明,弘治乙卯科舉人,历任义乌知县、桂林府通判、道州知州。娶吴氏[2]。有子洪玠。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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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正德十四年秋七月,南京工部尚书洪远卒。远字克毅,徽之歙县人,成化戊戌进士,授莆田知县,以莆势家多请托,置鼓厅事,客至击之,则群吏毕集,客不能接一谈而出。海贼发,宪臣议佥民兵,远力诤而寝,莆人歌之,以忧去。改浚县,值岁饥,赈贷全活甚众。或疑浚,大割数里隶汤阴,民以远有惠爱,不乐去,卒不能夺。有中贵道浚,势焰炫赫,民惧,远无以应其求,且得祸,聚众千馀人拥远入见。改交河,有疑狱,远谳之,多获平反。擢南京福建道御史,首劾太监李广及大臣附广者数人,吏部尚书倪岳首荐之,擢浙江佥事,历升副使、按察使、四川、陕西左右布政使。公馀银不入私橐,积羡累数千缗。升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威信明著,蛮寨来归。改南京大理寺卿,升南院右副都御史,能持大体,为僚属倡。寻转南京工部尚书,再疏乞休不允,适江西逆藩变作,修城池,简器械,冒暑得疾,遂卒,赐祭葬如例。远性清谨,终始如一,虽贵,如寒士终其身,房无侍姬,没之日,行李萧然,搢绅重之。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