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又称下三府,是浙江历史文化分区,指原浙江北部杭嘉湖平原三府,即杭州府湖州府嘉興府。對應的是浙东的「上八府[1]

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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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肅宗時析江南東道,以钱塘江為浙江東道浙江西道錢塘江以南稱浙東,以北稱浙西,浙西在宋为两浙西路,元为江南浙西道,过去曾领有今天的苏南皖南及浙江省北部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2][3][4]明朝浙江省,為浙江得名的開始,後改浙江布政使司宋代兩浙西路的一部分留在浙江,一部分入南直隶,留浙江的三個府为下三府,即今天的浙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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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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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江通志 卷一. 省會曰杭州次嘉興次湖州凡三府在大江之右是為浙西 
  2. ^ 卷五. 浙江通志. 《元史·地理志》: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江西、湖廣、征東。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杭州路,領縣八,錢塘、仁和、餘杭、臨安、新城、富陽、於潛、昌化,州一海寧;湖州路,領縣五,烏程、歸安、安吉、德清、武康,州一長興;嘉興路,領縣一嘉興,州二海鹽、崇德;建德路,領縣六,建德、淳安、遂安、桐廬、分水、壽昌。 
  3. ^ 卷八十八. 宋史. 兩浙路:熙寧七年,分為兩路,尋合為一;九年,復分;十年,復合……南渡後,復分臨安、平江、鎮江、嘉興四府、安吉、常、嚴三州、江陰一軍為西路 
  4. ^ 卷六十八 表第八 方鎮五. 新唐书. 置浙江西道節度兼江寧軍使,領昇、潤、宣、歙、饒、江、蘇、常、杭、湖十州,治昇州,尋徙治蘇州,未幾,罷領宣、歙、饒三州,副使兼餘杭軍使,治杭州……廢浙江西道節度使,置觀察處置都團練守捉及本道營田使,更領丹陽軍使,治蘇州,復領宣、歙、饒三州……分浙江東、西為二道,復置浙江西道都團練觀察使,領潤、江、常、蘇、杭、湖、睦七州,治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