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律
漢律是汉代法律的总称,最早是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後來加上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還有赵禹《朝律》六篇。漢朝法律形式又有律、令、科、比四种。
刘邦以为秦法烦苛,與秦人约法三章,只保留「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後來萧何在秦代旧律的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外,又增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序》:“ 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此外漢文帝朝與武帝朝又有《左官律》、《酎金律》、《上计律》、《田租税律》、《推恩令》、《阿党附益法》、《沈命法》等單行法规或诏令的推出。
漢律今多佚失。但中國歷代律法皆深受漢律影響,如《大清律》中的“监守自盗”罪,即滥觞于汉律的“主守盗罪”。沈家本有《汉律摭遗》。
參考文獻
编辑- 李学勤:〈《奏谳书》解说(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李学勤:〈《奏谳书》解说(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