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禹
生平
编辑王效禹是山东省益都县西北乡段村人。早年参加抗日战争。1938年,任中共益都县委组织部部长。1940年,任中共临淄县委书记。1942年,任山东军区清河军区第三军分区副政委兼团政委。1943年,任中共博兴县委书记。1945年,改清河军分区十四团政委。1946年,任十五团政委。1948年,改任中共清河地委副书记、书记兼清河军分区政委[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65年,任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文化大革命期间,担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兼山东省军区第一政委[3]。1969年,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后撤职[4]。
参考文献
编辑- ^ 山东文革中的一首著名打油诗. 六十年代.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11).
- ^ 袁伟. 《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大野战部队发展史略》. 解放军出版社. 1987年: 155页.
- ^ 王洪文、王效禹采访追记. 炎黄春秋.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25).
- ^ 撤销王效禹省革委主任职务. 大众网.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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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谭启龙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1967年2月-1971年3月 |
繼任: 杨得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白如冰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7年1月-1969年11月 |
繼任: 杨得志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 ||
前任: 刘秉琳 |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政治委员 1967年5月-1970年10月 |
繼任: 熊 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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