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祺
生平
编辑王順祺個性沉著剛毅、淡泊安分,弘治十一年(1498年)中式江西鄉試舉人,授福建南漳縣知縣,為政使得吏畏民懷,當時巡撫李士實命令他負責兵餉,協助剿滅石和尚亂事,六年後事情平定卻不得陞敘,因此辭官回鄉。不久寧王朱宸濠作亂,王順祺和進賢知縣劉源清守城,斬殺拿偽詔奪取縣符的寧王外戚婁伯,朱宸濠敗亡後獲擢任知州,他堅拒不赴,死後朝廷追贈奉直大夫,賜祭葬[1][2]。
引用
编辑-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二》:王順祺,字廷壽,比隅折桂坊人,沉毅簡靜,自號訥庵,領弘治戊午鄉荐,授南漳縣,為政民懷吏畏,因忤巡撫李士實,適有石和尚之變,委督兵餉奔走𨦟鏑者六年,亂平竟不與敘,因致政歸。淡泊自守,值濠逆,偕邑侯劉源清誓以死殉,逆戚婁伯領偽詔逼奪縣符,順祺決計斬之,侯與士民咸最其功,濠敗事聞擢知州,屢徵不受,及卒贈奉直大夫,賜諭祭葬。
-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人物》:王順祺,字廷壽,進賢人,宏治舉人,任南潭知縣,巡撫李士實適有石和尚之變,委督兵餉奔走鋒銷者六年,賊平竟不與敘,因致政歸;宸濠叛,偕縣令劉源清守城,逆戚婁伯領偽詔道奪縣符,順旗立斬之,城卒無恙,濠敗事聞擢知州不赴。 縣志
參考文獻
编辑-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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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泰 |
明朝南漳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蕭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