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肃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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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王中明 |
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高级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
對外官網 | 中国甘肃法院网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49年 |
沿革
编辑1949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成立甘肃行政公署人民法院。同年7月,任命史文秀为院长,焦胜桐为副院长,负责组建甘肃人民法院。8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原国民党甘肃高等法院予以接管[1]。1949年9月19日,甘肃人民法院正式成立,隶属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1951年9月,改称甘肃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宁夏省人民法院并入甘肃省人民法院。1954年9月,改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陷入瘫痪。1968年5月,甘肃省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审判组取代其职权[2]。1972年12月12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并任命刘兰亭为院长[3]。
机构设置
编辑内设机构
编辑- 办公室
- 政治部
- 人事处
- 教育处
- 法官管理处
- 老干部工作处
- 监察室
- 机关党委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研究室
- 宣传处
- 司法行政装备处
- 网络信息处
- 直属处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刑事审判第三庭
- 少年法庭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环资审判庭
- 行政审判庭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信访室
- 审判监督一庭
- 审判监督二庭
- 司法技术处
- 执行局
- 执行综合管理处
- 执行复议监督处
- 执行协调指导处
- 督查联络处
- 司法警察总队
- 中共甘肃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
事业单位
编辑- 甘肃省法官学院
- 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
- 甘肃省少数民族法制研究所
历任领导
编辑院长
编辑- 史文秀
- 吴思宏(1958年10月)
- 权维才(1961年3月)
- 史文秀(1963年3月)
- 刘兰亭(1972年12月)
- 彭应(1977年12月)
- 吴思宏(1979年)
- 秦炳(1983年5月)
- 王世文(1993年1月)
- 张树兰(1998年1月)
- 郝洪涛(2003年1月)
- 梁明远(2008年1月)
- 张海波(2018年1月)
- 王中明(2023年1月)
副院长
编辑知名案例
编辑对应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编辑中国共产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郭方忠 (编). 甘肃大辞典. 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 2000: 189. ISBN 7806085475.
- ^ 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 甘肃省志·审判志. 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 1995: 135. ISBN 7806081720.
- ^ 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 甘肃省志·第四卷·政权志·人大.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2005: 242. ISBN 722603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