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明永(?—1645年),字嵩年,號懷蓀,直隸丹陽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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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官華亭縣教諭。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兵破城,眭明永偕妻李氏在明倫堂自縊殉國[1]

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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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明永擅書畫。北京故宫博物院藏《草书柳永词立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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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光緒十一年刻本《丹陽縣志·卷二十一》:眭明永,字嵩年,號懷蓀,崇禎壬午舉人。官華亭縣教諭。與諸生講學,勵行務明大義。乙酉,大兵至,松江明永知天命有屬,偕妻李氏同縊明倫堂 按明史沈猶龍傳載華亭教諭眭明永題詩明倫堂投繯死。時倉卒赴義,夫婦失序,明永驚覺,卒正位而逝。衣襟中題絕命詞云:「明命不永,嵩祝何年。生忝祖父,死希聖賢。」同時從死者門斗三人諸生亦多就死於家。子本字古農邑文生永歷監國與賀王盛同被召事發題絕命詞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