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县(日语:福岡県旗ふくおかけんき Fukuoka ken ki)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福冈县旗以及福冈县章(日语:福岡県章ふくおかけんしょう)的解说。

福冈县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6年5月10日(县章)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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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章基于公开征集的方案,并于1966年5月10日第342号县告示上制定。[1]它是平假名“”与“ ”以及县花梅花的图案化,象征着和平福冈县的发展势头与县民的融合与进步。 县旗还没有它特殊的规定。1966年9月16日,福冈县政府在制定县章使用范围扩大方案时,决定在福冈县厅前悬挂用青色作底色、中央盖着白色县章的旗帜。这种配色方案已经成为现在惯例的设计。除此之外,在国民体育大会上与超级竞技大会上,福冈县代表团使用的是白色为底色县章为红色的县旗。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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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岡県章. 福冈県 (日语). [永久失效連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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