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憲文(1556年—?),字公覲,號鹿苑,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章憲文
大明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字號字公覲,號鹿苑
出生丙辰年四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董氏
親屬(子)台鼎、台鉉、台垣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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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鄉試一百十三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七十五名,登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刑部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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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章翰;祖父章斐;父章雲鳳。母莫氏。具庆下。弟懋文(庠生)、惠文[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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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