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貿易,廣義定義為「有助於環境及生態永續發展之商品、服務、資源、權利等之跨國交易」,狹義定義為綠色商品及服務之貿易。

分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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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綠色貿易內涵的綠色商品及服務,可分為A、B兩類:
「A類」指直接用於環境保護或恢復之相關商品或服務,如污染防治設備及服務、廢水處理、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碳儲存技術等。

「B類」則是指自生產、消費、回收、棄置之全生命週期所生對環境及生態之衝擊小於傳統產品的商品或服務,又稱「環境有益商品」(Environmentally Preferable Products, EPP),可細分為二種:

  • 使用不同之材料、設計、製程使其對環境生態之衝擊減少,如各種節能家電,使用自然纖維(黃麻、竹)製成之紡織品,綠色食品等。
  • 使用全新之材料、元素、技術所開發之傳統商品的替代物,如LED燈泡、太陽能電池、電子紙等。

綠色貿易與一般貿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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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綠色貿易除受價格及功能的影響外,並且受其「綠色」(環境友善)程度的影響。
  • 綠色貿易的比較利益不單取決於生產成本,而取決於生產成本及環境成本之總和。
  • 綠色貿易為提升環境品質之手段之一,而環境是公共財,因此政府介入綠色貿易之程度甚深。
  • 綠色貿易提供綠色商品和服務,已經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影響大企業的國際採購政策。
  • 綠色貿易將重新定義國家競爭力,國際貿易規則也可能因此重寫。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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