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官
聯絡官(英語:Liaison officer)或稱聯絡員,是負責在機構之間,或是機構與員工之間進行溝通與協調工作的職業,從而使兩者能減少衝突及提升雙方的利益。經常見到的聯絡人員包括政府機構(軍隊[1]、執法部門或外交代表機構)中的聯絡官,以及處理僱主及僱員關係的勞資關係聯絡主任、在醫院處理病人及醫生關係的病人聯絡主任等。在香港政府中,民政事務署[2]及警務處[3]亦設有聯絡主任一職,負責統籌及聯絡地區人士。
相關條目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Chairman, U.S. Joint Chiefs of Staff. Civil-Military Operations, Joint Publication (JP) 1-02 (Washington, DC: CJCS, amended through October 15, 2001), p. 250.
- ^ 地方行政. [2009-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8).
- ^ 警 察 學 校 聯 絡 計 劃. [2009-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