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次威
胡次威(1900年—1988年),四川万县武陵镇人。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公费留学日本,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回国后,曾在北京母校、中央政治大学等高等院校任系主任、教授。后改从政,先后任国民政府法制局二科科长,浙江兰溪实验县县长,浙江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湖南、四川省民政厅长,国民政府内政部次长,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委。曾参与过国民政府若干法律的起草。有多种法学专著出版,其中《中国民法总编》、《中国民法论》、《中国民法继承论》、《参议会组织实务》、《民国县制史》、《民意机关法规解释汇编》等,曾列为“大学丛书”,至今仍在台湾再版发行。[1]
胡次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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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0年 清朝万县 |
逝世 | 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籍贯 | 四川省万县市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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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胡次威在担任四川省民政厅长期间,抗日战争正处于相持阶段,四川兵源枯竭,征兵困难。四川省军管区参谋长徐思平建议省主席张群,搞一次青年学生参军活动。张群叫他找胡次威商量,胡认为青年学生蕴藏有很高的爱国热情,只要善于发动,可以成功。他首先选择流亡学生最多的三台县东北大学为试点,经过宣传发动,报名参加者几乎占学生总数的一半,接着他又去青年学生集中的华西坝作重点发动,借以带动成都,影响各县。提出“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口号,写成标语广为宣传,有利的激发了青年学生的抗日热情,并动员刚从美国获博士学位归来,在华西大学任教的张群、张群长子张继正报名参军,轰动全川。从此四川征兵数量、质量显著提高。蒋介石把胡次威的口号推向全国,很快形成全国性的青年学生参军运动。[2]
1942年冬,蒋介石同美国签订协定,在四川速建包括3歌大型机场、6个中型大机场的华西空军基地,除泸县、梁平建两个中型机场外,其余均在川西。大型机场跑道长2400米、宽400米,机场周围有20个停机圈,每圈停1架大型轰炸机。中型机场无停机圈,跑道长2000米,宽400米,要求一百个晴天内全部完成。工程由美国出资,中国负责设计施工,蒋介石密令胡次威兼任工程征工处处长,限他如期完成,如有延误,以贻误戎机论处,胡次威同张群商量后,即可调动21个县的165万民工分3期进行施工,后又向蒋介石要500辆8吨大卡车投入工程建设,整个工程在胡次威的统一指挥下,如期完成,并节省大量经费。竣工后,经美国B-26巨型轰炸机试降,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得到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称赞,此后,常有B-26轰炸机由华西空军基地起飞轰炸日军,对加速大败日军起了一定作用。[3]
1949年春,胡次威因不满国民党的腐败和打内战,辞官去上海,并谢绝蒋介石要他去台湾任职的邀请。中共建政后,胡次威先后担任上海市参事室参事、上海市民革常委、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顾问。1988年7月病逝,享年88岁。 [3]
著作
编辑- 《民意机关法规解释汇编》 大东书局 1947
- 《县自治法论》 正中书局 1947
- 《地方自治实施方案法规汇编》 大东书局 1947
- 《四权行使法论》 正中书局 1946
- 《省组织法论》 正中书局 1927
- 《地方行政概要》 上海昌明书屋 1948
- 《参议员选举实务》 商务印书馆 1946
- 《地方行政实务》 大东书局
- 《民国县制史》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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