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令翼(1666年3月8日—1750年7月5日),原名莊漢圖雲藻庭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寄籍揚州府江都縣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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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例貢生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科順天鄉試舉人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殿試位列第三甲第十五名同進士出身。授知縣

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選授江西袁州府宜春縣知縣。

五十九年(1720年),以宜春知縣充任庚子科江西鄉試同考官

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敕封文林郎

雍正四年(1726年),充任丙午科江西鄉試同考官。

在宜春知縣任上,愛百姓如子,司法寛仁,處理政務有條理;喜好獎掖讀書士子,曾經捐俸買田二十餘畝作為宜陽書院膏火,考核生徒如同督課弟子一般;士民都愛戴之,設置木主於五賢祠來祭祀。[1][2]宜春縣舊有許多拖欠的賦稅,前任知縣多以鞭責逼徵,莊令翼認為欠稅主因在少數奸民,於是整治豪強、痛懲包攬詞訟者,緩徵百姓新糧、先上繳舊賦,廢除陋規,民力逐漸紓緩,每年度仍達成上繳規定賦額;雍正帝命大臣考察江西錢糧,僅宜春縣無逋賦,得到召見機會。[3]

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吏部引見於養心殿,補授福建建寧府知府[4]同年調任延平府知府。[5]

歷署江西袁州府知府、福建福州府知府。

七年(1729年),升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延建邵道[6]

十二年,擢福建按察使[7]

十三年(1722年)九月初三日,誥封通議大夫。致仕歸鄉。

乾隆十五年(1750年)六月初二日卒,年八十五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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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令翼屬毗陵莊氏第十二世。[8]

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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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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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子三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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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國《宜春縣志》卷十五·葉七三。
  2. ^ 光緒《江西通志》卷一百二十九·葉四二
  3. ^ 乾隆《武進縣志》卷九·葉六十九。
  4. ^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知府·葉八十一。
  5. ^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知府·葉六十九。
  6. ^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總部·葉十三。
  7. ^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總部·葉十一。
  8. ^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七·頁三七五。
  9.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忠節·葉二十八
  10. ^ 《毗陵莊氏族譜》誤作萬曆二十九年進士大理寺少卿吳亮孫女,據《北渠吳氏族譜》改正。《北渠吳氏族譜》卷二·世表·葉二十八。
  11. ^ 字仿鶴,與查慎行友好,查有詩〈題雙松晚翠樓圖爲毘陵莊仿鶴封君八十雙壽〉,載《敬業堂詩續集》卷二。
  • 乾隆《武進縣志》卷九·人物·葉六十九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二十二·人物·宦績·葉十六
官衔
前任:
李汝霖
建宁府知府
雍正五年
(1727年)
繼任:
姜朝俊
前任:
張兆鳳
延平府知府
雍正五年-七年
(1727-1729年)
繼任:
楊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