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相(15世紀—16世紀),廷佐葵山廣西梧州府鬱林州興業縣[1]明朝政治人物。

莫相
大明四川按察司僉事
籍貫廣西梧州府鬱林州興業縣
字號字廷佐,號葵山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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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相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廣西鄉試舉人,授亦佐知縣,陞韶州通判正德末年任惠州同知有能名,代理府事時督學下令彙報諸生評級,他不曾承風旨私下毀譽,士子得到依靠,適逢督府下令領兵剿滅盜賊,他多次捕斬有功,卻因縣簿朱律一事牽連降職,離任當天士民感泣,為他立碑頌德;不久他復為廣州同知,轉廣東按察司僉事[2],任內有名聲,招降猖獗的海寇,再起用為四川僉事,以年老歸辭官回鄉[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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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興業縣志·卷七·人物》:莫相,字廷佐,號葵山,宏治戊午舉人,任雲南赤佐縣【亦佐縣】知縣,累進廣東僉事,所至有聲,時海寇猖獗,相躬撫諭賊歸款,後居林下數年,見之者無貴賤賢愚皆愛敬焉,起為四川僉事,以年老歸。
  2. ^ 光緒《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名宦上》:莫相,廣西興業人,由舉人厯韶州通判,正德末同知惠州有能名,攝郡時督學令疏諸生臧否,相未嘗承風旨私毀譽,士類賴之,會督府檄領兵剿劇賊,屢捕斬有功,以縣簿朱律事相連左遷,去之日士民感泣立碑頌德焉,尋復廣州同知,遷廣東按察僉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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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興業縣志》·卷七·人物
  • 光緒《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名宦上
官衔
前任:
曹鎮
明朝亦佐縣知縣
正德年間
繼任:
謝堂
前任:
鄒級
明朝韶州府通判
1517年-1520年
繼任:
陶一蕚
前任:
徐大用
明朝惠州府同知
正德年間-嘉靖年間
繼任:
蕭世科
前任:
朱鼐
明朝廣州府同知
1528年-1529年
繼任:
沈尚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