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麃(1552年—?),字以文,號純吾,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葉麃
大明
籍貫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出生壬子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邬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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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鄉試三十八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八十七名,登三甲第二百三十八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六月,命刑科左给事中王嘉谟、工部主事叶麃典陕西乡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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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思楚;祖父葉景蓁;父葉芬,曾任庠生。母喻氏;生母黃氏。慈侍下。兄葉艮、葉鲸(巡检)、葉純、葉泰、葉熙(庠生)、葉蒸(府同知)、葉復[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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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