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人謬誤
蒙面人謬誤(masked man fallacy)是一種形式謬誤,是因不當代換指涉對象造成的錯誤推論。最早由古希臘墨伽拉學派哲學家歐布利德斯提出。原先被認為成悖論的一種,後來發現其命題中的錯誤,於是成為謬誤。
例如一般情況下,我們可如此推理:
- 法官判處蒙面人死刑
- 蒙面人是老張
- 因此,法官判處老張死刑
- 法官判處蒙面人死刑
- 法官未判處老張死刑
- 因此,老張不是蒙面人
然而,以下推理是不適當的:
- 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
- 蒙面人是老張
- 因此,法官相信老張是兇手
- 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
- 法官不相信老張是兇手
- 因此,老張不是蒙面人
- 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
- 法官相信老張是兇手
- 因此,老張是蒙面人
- 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
- 蒙面人不是老張
- 因此,法官相信老張不是兇手
其結構大致為: A認識B,A不認識C,則B不為C。
如若寫成悖論形式(忽略命題謬誤): (1)A認識B,(2)A不認識C,(3)然而B=C,(4)則A認識C嗎?
1.A認識C:與(2)相悖
2.A不認識C:與(1)相悖
歷史與流變
编辑蒙面人謬誤,最早由墨伽拉學派的哲學家歐布利德斯提出,只不過當時被認為是一種悖論,但經過時代的流變,人們開始發現這是一種命題錯誤,因此將其定義為謬誤(忽略命題謬誤,將其命為悖論在邏輯上是成立的)。與其意義相同的還有「被忽視者悖論」,因為皆在命題犯了同樣的錯誤,所以也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悖論。[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其原題目為:
A:我不認識此蒙面人。
B:那麼,你認識你的父親對吧?
A:是的。
B:然而,這個蒙面人即為你的父親,所以你不認識你的父親嗎?
代換原則
编辑代換原則或共指涉代換是在甲是乙(甲和乙有共同的指涉)時,將語句中的甲代換乙。就如大部分形式系統的規則,如果a=b,則任何式子中的a都可以代換為b。
例如根據「小美是老王的女兒」將「小明欺負小美」代換為「小明欺負老王的女兒」,就是代換原則的應用。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代換性原則會違反一般直覺,例如根據「超人是克拉克肯特」將「小美相信超人會飛」代換為「小美相信克拉克肯特會飛」。
諸如「小明欺負x」、「法官判處x死刑」等語句是處於外延性語境,而諸如「小美相信x會飛」、「法官相信x是兇手」之類關於信念,模態(可能性)等語句則是處於內涵性語境(即信念雖有可能性,但其不一定為事實,單憑信念無法判斷準確或不準確)。代換原則只適用於外延性語境,內涵性語境是不適用的。
萊布尼茲定律
编辑根據萊布尼茲定律,如果兩個東西相同,則兩個東西的所有性質都相同;反之,如果兩個東西的所有性質都相同,則兩東西相同。
原來的例子「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蒙面人是老張;因此,法官相信老張是兇手」可將「法官相信蒙面人是兇手」翻譯成「蒙面人具有『被法官相信是兇手』的性質」,此時便可套用萊布尼茲定律:
- 蒙面人具有『被法官相信是兇手』的性質
- 蒙面人是老張
- 因此,老張具有「被法官相信是兇手」的性質
然而『被法官相信是兇手』,因為它取決於一個人的不完整知識,不能總是作為一個合適的性質。
變體
编辑歐布利德斯另有變體版的蒙面人謬誤:厄勒克特拉悖論,其內容如下:
厄勒克特拉沒有認出來訪者是她的弟弟俄瑞斯忒斯。然而,厄勒克特拉認識她的弟弟。因此,厄勒克特拉知道來訪的人是誰。
和蒙面人謬誤一樣,厄勒克特拉悖論也犯了命題上的錯誤,兩者皆犯了同樣的謬誤,即代換原則只適用於外延性語境,不適用於內涵性語境,所以不是真正的悖論。這個變體版的蒙面人謬誤,結構大致為(忽略命題謬誤):
(1)A不知道B,(2)但A知道C。(3)然而B=C,(4)則A知道B嗎?
1.A知道B:與(1)矛盾
2.A不知道B:與(2)矛盾
而蒙面人悖論的結構大致為: A不知道B,但A知道C。然而B=C,則A不知道C嗎?
兩者乍看之下雖然相似,但透過上述分析,結構還是不一致的。
注釋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 (英文)The Masked Man Fallac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