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西尼主義反對三位一體論的一種基督宗教主張,以李立歐·蘇西尼與其姪子浮斯土斯·蘇西尼而得名。

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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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神體一位論派,就是所謂「蘇西尼派」起始於改教運動的時期,但其根源可追溯至第二、第三世紀的神格唯一論運動。歐洲中部與南部,在當時有好些人文主義者對於教會各種的教理,開始發表他們的異議,特別是關於基督神性的教理。這些人當中之最著者,為十六世紀李立歐·蘇西尼與其姪兒浮斯土斯·蘇西尼。李立歐·蘇西尼是義大利著名的律師,因有異端的嫌疑,於1547年離開了義大利。其遊歷甚廣,因而得以認識復原派的領袖神學家,其中包含墨蘭頓以及加爾文在內。

浮斯土斯·蘇西尼具有高尚的道德,曾研究法律與神學。他叔父的手稿在他腦子裡留下深刻的印象。他離開義大利之後,曾拜訪和他叔父一同反對三位一體論的一些團體。1579年,他前往波蘭組織了一個神體一位論的團體,名叫波蘭弟兄會。他的活動由此擴展至匈牙利外西凡尼亞及其鄰近諸國。外西凡尼亞成了神體一位論的大本營。他消除了神體一位論派所有重洗派的思想,並融合了許多小小的異點。

1603年在波蘭克拉科夫所召開之神學一位論派的宗教會議,規定重洗禮並非加入神體一位教會必須的條件。1600年他在拉寇(Racow)創立一個神體一位論派的大學,每年有成千的學生到該校肄業。神體一位論派的年會,亦在拉寇舉行。在此曾印行許多神體一位論派的書籍,其中包含1605年出版著名的拉寇問答(Racovian Catechism)。[1]這拉寇問答大為廣傳,在荷蘭、英國、美國都帶出很大的影響。[2]

蘇西尼派的主張(拉寇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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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主張以聖經為真理的源頭,但新約真理的證明端賴其中所記載的許多神蹟,而以基督復活一神蹟為首要。這樣用超自然的眼光證明新約,也就保證舊約之真實無訛。新舊兩約之作都為使人瞭解永生的道路,其中所記載雖有些超出理性以上,但其價值總不違反理性。聖經要人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是賞善罰惡之主。人本來是必死的,憑著自己不能找著永生的道路,所以上帝賜他聖經、生命,又以基督做榜樣。基督不過是人,但他一生完全順服上帝,作人榜樣,滿有屬神的智慧,所以上帝賜他復活,賦予他一種神性,所以他如今還能聽人禱告。

在思想批判方面,蘇西尼派最大的成功為其對救贖的補罪教理所加的攻擊,而這種補罪的教理卻是一切改教家所一致承認的。他們說補罪的要求原與上帝的本性不合。既有赦罪,便無須補罪,此二者乃互相排斥的觀念。以無罪的人代替有罪的人受罰,是絕對不公平的事。基督受死是表明順服的最好榜樣;在必要時,這種順服也是每一基督徒所應該表明的;但基督的順服虽大,卻不超過祂所應有的,所以祂不能將祂順服的價值轉移給他人。假如這種转移是可能的話,那麼,人便需在道德上努力追求公義,而品格也就因此嬴弱了。」[3]

蘇西尼主義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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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時,英國的蘇西尼主義變成神體一位論。 林西(Theophilus Lindsey)是英國聖公會的牧師,他發出一道請願函,要求國會准許牧師不必接受三十九信條而只需對聖經效忠。這份公函的動機顯示蘇西尼派牧師不肯相信三十九信條,因為該信條承認基督的神性。這份請願公函竟然獲得二百五十多人的贊助簽名。但當公元一七七二年呈給國會時,遭國會否決。於是林西牧師退出聖公會,而於一七七四年在倫敦組織了神體一位會(Unitarian Church))。公元一七七九年國會修改信仰容忍法案,通過以接受聖經取代接受三十九信條。這個修正案為安立甘教會打開了通向各種異端的大門。再過不久,國會又通過取消對「否認三位一體者」的刑罰。

英國神體一位論強調人得救是藉基督的個性,而非藉祂所流得救贖之血。他們宣稱,拒絕一切「人所編的信條」,但是他們當然也有自己的信條,這是無可避免的。神體一位論嚴重地侵入長老派普通浸禮派教會,摧毀他們的靈性生活,教會很快地衰退。另一方面,公理派及特別浸禮派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他們的人數增加,教會興旺。在信仰容忍法案時期,本來是長老派教會人數最多,現在公理派和特別浸禮派的人數則遠遠超過了他們。」[4]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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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谷勒本,《教會歷史》,李少蘭譯(香港:道聲出版社,1996),417-8。
  2. ^ 祈伯爾,《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3),344。
  3. ^ 華爾克,《基督教會史》,謝受靈、趙毅之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5),697-8。
  4. ^ 祈伯爾,《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