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完(?—?),字綱之直隸丹徒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完
大明
籍貫直隸丹徒縣
字號字綱之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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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正德初任浙江蘭溪縣知縣。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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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1493年),兰溪知县王倬有感于兰溪“素称望县而文献不足”,遂邀大儒章懋郑锜为主纂,纂成五卷县志草稿,未及删定,王倬调任,刊刻中辍。正德五年(1510年),许完任知县,从章懋处取来原稿,亲自校订,捐俸付梓。即正德《兰溪县志》。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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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景德;祖父許廷□;父許□,母蔣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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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