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汝驥(?—?),字德卿,號五河,直隸寧國府寧國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汝驥
大明河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寧國府寧國縣
字號字德卿,號五河
出生壬午七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墓葬县西百一十里陳村
配偶娶周氏
親屬(子)成仁、成信、成器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著作
《籌邊奏議》、《近勇軒存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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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十名進士[1][2]。刑部观政,授户部主事,起复补兵部职方司主事,四十年六月奉命阅视蓟镇,补练军士,升兵部武选司郎中,出为河南按察司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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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秉清;祖父許旦;父許萬相,知縣。母葛氏;繼母李氏[3]。兄汝奇、汝皋(生员)、汝梅(生员)、弟汝骢、汝驃,俱生员;汝骏、汝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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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