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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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备司令部,一般是负责地方军事工作的指挥机关。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
编辑1933年11月,各地保安司令部改为警备司令部。 警备司令指挥辖区内的军、警、宪、特,开设军事法庭并处决人犯。设(总)司令、副(總)司令、参谋长、高级参谋、参议、第一处(人事)、第二处(督察)、第三处(参谋)、第四处(后勤)、新闻处(政工)、总务处、军法处、军需处、直属警备团、宪兵队。 [1]
- 警备总司令部
- 臺灣警备总司令部
- 广东警备总司令部
- 武汉警备总司令部
- 新疆警备总司令部:成立于1945年。是新疆省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历任总司令:陶峙岳中將(1946年4月10日-1946年11月3日),宋希濂中將(1946年11月3日-1948年8月),陶峙岳中將(1948年8月-1949年9月)
- 河西警备总司令部:1942年成立,以加强河西防务,保障与新疆的交通联系。总部初驻武威,后移駐酒泉。首任总司令李铁军中將,副總司令王世和中將,参谋长汤祖坛。1946年 6月,总司令由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兼任.从1948年由汤祖坛代理总司令职权。该总部除直辖1个勤务营和1个军乐队外,主要指挥第三集团军和河西走廊地区的保安部队。第三集团军撤销后,指挥陸軍整编第二十三师、骑兵第十师、独立工兵第七团、骆驼兵团等部队。1949年 9月,汤祖坛率该总部在酒泉叛變投共。
- 警备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关梦龄 :《黑皮自白:一个军统上校的笔记》,新华出版社,2007年3月版,ISBN:9787501179282 作者为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上校高级督察
- ^ 《上海县志》第三十四篇特记(下) (五)淞沪警备司令部、龙华烈士陵园.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