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日亨
趙日亨(?—?),號貞所,雲南云南府安宁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赵日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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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云南云南府安宁州 |
别名 | 贞所 |
民族 | 漢族 |
职业 | 太常博士,山西道御史 |
生平
编辑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雲南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任太常博士,选授山西道御史,巡按山东。福藩之国,中使躧丈膳田,骚动连省,日亨抗疏调画得允[1]。山东岁饥民乱,日亨奉命巡按,疏请蠲免,抚绥底定。时有监司恃妇翁为首辅,行殊不法,日亨劾之,并及首辅,由此外转川南兵备道副使[2][3]。值奢酋叛,募死士斩叛目黄光辉,率兵解省城围,晋秩赐金,邛雅皆有祠祀之。歴升廣東右参政[4]、四川安绵道按察使[5][6]。崇祯元年(1628年)升四川右布政使[7],三年升贵州左布政使[8],会以病请,门人张星曰:师勲已勒岷峨,枢抚在旦夕間,何遽言归也?亨曰:年来中外任事,率植党营私,大乱将作,每思匡救,愧遐踪力微,忍逐流乎。遂以贵州左布政使致仕。著《寤歌楼集》[9]。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二十八》:万历四十三年正月乙丑,时 福府差承奉往东省丈田,所在扰害。山东巡按赵日亨疏言东人向苦旱,近苦水,今每亩三分,倍逾五分之额,而又以狐假者索之,必至沟殍道殣。且其地半滨海,半联辽,今中州之穷搜,全楚纷扰,芦州盐店之屑瑟,具丛众怨,而适以酼乌兽,聚者倡之,能必其不扬航操弋,与之响应乎。夫田亩不足,须丈界,至不明,须丈顷。坐派四千四百八十亩,零无尺寸亏也。额租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两,零无纤毫减也。册籍具明,租户各定,有司徵不加少,中使营不加多。乞 陛下俯收清丈之命,亟停藩阉之差。每亩三分逐岁,有司徵收依期,解纳一如部议。巡抚钱士完亦极言中使清丈之害。 上曰:福府田地既奉有明旨,自行管业,本府差官查丈田地,与册相同者查收。外近有奸民,故将膏腴藏匿,以荒芜朦胧搪抵,与册互异,岂得不行查丈,不必又来烦渎。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四十四》:万历四十四年四月乙卯,河东巡按万崇德、山东巡按赵日亨各以候代愆期,离任回籍,署都察院事刑部尚书李鋕论奏崇德以母病归,日亨以舆疾去情,俱迫切。而崇德更甚,但御史为贞宪之官,巡方无径行之例,宜俟两臣补官之日,崇德罚俸半年,日亨降俸二级以示惩戒。从之。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六》: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升湖广参政施浚明为广西按察使,河南副使赵良相为山东参政,礼部郎中徐如珂为广西参政,山西道御史赵日亨为四川副使。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九》:天启二年十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史孟麟为南京太仆寺卿,四川按察司副使赵日亨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天启五年十月,升贵州按察司朱芹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浙江按察司副使孙枝芳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参政,广东布政使司参政赵日亨为四川按察使安绵兵备道。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天启六年闰六月,升四川成都府知府李一公为本省副使管驿传道,改松潘道参政萧一甲于威茂道,贵州粮道副使史赞舜于松潘道,安绵道按察使赵日亨于下南道,加按察司佥事叚师文为右参议,威茂道参议刘可训为副使,俱照旧监军,从吏部覆四川抚按所请也。
- ^ 《崇祯长编卷之七》:崇祯元年三月壬戌朔,升四川按察使赵日亨为本省右布政使。
-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崇祯三年正月,以来斯行为福建布政使,赵日亨为贵州布政使。
- ^ 《云南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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