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1985年5月14日—12月23日)是福建省泉州市的一个已不存在的市辖区。
1985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晋江地区改设地级泉州市,原县级泉州市改设鲤城区和郊区;郊区管辖1个街道和8个乡、镇[1]。同年12月23日,国务院取消郊区建置,其辖区转划鲤城区[2]。在其存续期间,未成立相应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