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民(1921年—1990年7月17日,原名郝允庆,男,山东微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保定市委副书记兼市长、中共邯郸市委副书记。[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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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铁民生于山东省微山县房庄一个书香门第。1935年,考入沛县中学,1936年冬辍学。因受到父亲的爱国思想影响,1937年10月,郝铁民赴徐州加入第五战区抗日学生军团,在大别山接受了9个月的军事训练。1938年6月,被分配到苏中地区工作。1938年冬,调往鲁南特区工作,被派回家乡开展抗日活动。[1]

1939年3月,郝铁民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沛滕边县二区青救会主任、区委书记等职务。1941年至1948年,郝铁民历任中共曹县县委宣传部长、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菏泽城防司令德语Stadtkommandant兼政委,中共单县县委副书记,保定市公安局预审科科长等职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1年至1955年4月,郝铁民历任中共保定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秘书长等职务。1955年5月,出任中共保定市委常委兼副市长。1958年3月,出任中共保定市委副书记兼市长。[1]

1960年,郝铁民受到批判,被划为“阶级异己分子”,撤销其职务,降级使用。1979年5月,中共河北省委为郝铁民平反,并决定为郝铁民恢复名誉及职务,并且补偿损失。1979年,郝铁民调任中共邯郸市委副书记,兼管公安及司法工作。1984年,郝铁民离休。[1]

1990年7月17日,郝铁民病逝。[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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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济宁市志(1840-1990):人物传记4. 山东省情网. [2013-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6). 
政府职务
前任:
陈子瑞
保定市人民委员会市长
1958年3月-1960年
繼任:
李佩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