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四維(1533年—1602年),字汝張,號北野,山東東昌府夏津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郭四維
大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地方
籍貫山東東昌府夏津縣
出生九月二十二日
逝世萬曆三十年壬寅
配偶娶許氏,封淑人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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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三百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名進士[1][2]。历任内丘、紫阳、清苑三县知县,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选授刑科给事中,五年二月升本科右,四月升兵科左,出为池州府知府,十一年二月升河南副使、整飭霸州兵務,八月改整飭密雲兵備事務,晉河南按察使,十七年十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地方,十九年九月回籍聽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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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郭好英;祖父郭子興;父郭鼐。嫡母劉氏;生母殷氏。慈侍下[3]。子效程、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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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龔紱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慶六年任
繼任:
李大嘉
前任:
王颐
明朝池州府知府
萬曆五年-十一年
繼任:
劉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