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燦(17世紀—17世紀),中白河南開封府祥符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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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燦個性力行孝悌,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戊午科河南鄉試,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2],獲授大同知縣,饑荒時人民欠餉,他就賣掉田里千畝代償;不久改任戶部主事,有才能名聲,調官刑部浙江司主事,因病辭官回鄉,不再出仕,在別業居住,與農圃相處,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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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七·人物志》:郭文燦,字中白,祥符人,力行孝悌,崇禎戊辰第進士,授山西大同知縣,會歲饑,民多逋餉,文燦賣里中田千畝代償;尋遷戶部主事有能聲,改刑部浙江司,以病歸,絕跡公門,居別業,日與農圃相處,卒祀鄉賢。 舊志
  2. ^ 光緒《祥符縣志·卷四·選舉表》:(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郭文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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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祥符縣志》·卷四·選舉表
  •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七·人物志
官衔
前任:
王象雲
明朝大同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馬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