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炳
鄭文炳(1478年—?年),字絅之,山东济宁卫軍籍湖广黄岡縣人。
鄭文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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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宁国府知府 | |
籍貫 | 湖广黄州府黄岡縣 |
出生 | 十二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親屬 | (子)鄭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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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一年(1598年)山東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十五名,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初授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主事[2],监后湖图籍,宦官对他颇为忌惮。不久改清理两浙逋賦,豪族聞風输納。又管理扬州關税,改兵部主事,监督龍江造船厂。升郎中,受尚書乔宇器重,管理御马监。出知宁国府,仅两月以父母喪事归乡,不久去世。著有《雲山集》行世[3]。
家族
编辑曾祖郑友才。祖郑兴。父郑通。母阚氏。慈侍下。弟文焕、文煇。
参考资料
编辑-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 ^ 《济宁州志·卷二》:郑刺史墓:明人郑文炳、郑真俱官知府,墓在北郭城阴村。郑父子先后佐中枢,茂著边功。文炳守宁国,真守南康、大名,俱有惠政,为一时良二千石之冠,然清操甚厲,死之日至不能具棺敛,总河麻城刘公嘉其行,捐俸立棹契,镌誥敕于悬竁之石。敕词曰:地曹总邦计之权,民生是赖;主事佐郎官之政,国用攸资。故必才行之俱优,庶其职业之能举。舊都所在,厥任惟均。尔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主事郑文炳,天赋英资,人称远器,蜚声甲第,列职郎曹,出纳详明,才既优于佐计;操持清慎,志克笃于奉公。属当庆典之行,轸念贤劳之绩。肆隆宠渥,预示褒嘉。兹特晋阶承德郎,锡之敕命。於戏!裕国安民,制用莫先于食货;正身率物,守官务在于公勤。益懋乃庸,嗣膺殊宠。钦哉!敕曰:夫妇有齐体之义,风化所关;朝廷有并命之荣,礼文攸具。况乃贤能之配,可无推锡之恩。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主事郑文炳妻王氏,德性柔嘉,言容谨饬,出自名族,嫔于儒流,儆戒相成,志不违于姆训;俭勤自励,动必协于家规。妇道既修,褒章宜锡,用旌内助,式耀中閨。兹特封为安人,益敦祇慎于将来,尚副嘉名于不替。正德六年五月初二日申字五百陸拾玖號。
- ^ 《济宁州志》:郑文炳字絅之,少孤,有奇气。九岁能文,登正德三年进士第,授南京户部主事,监后湖图籍,中貴人颇惮之。寻清两浙逋赋,势豪闻风输纳。旋司榷杨州,无錙铢染。改兵部,龙江贡舰配造必均。迁郎中,言预修储蓄,买补战马,精选将领,勤练士卒,严信赏罚,时溥优恤,以苏困兵,凡六事,皆见施行。又救忤刘瑾之御史程有年,诋乌斯藏活佛之谬,兵部尚书乔白岩亟称之,使理御马监。靖难后,牧马仅空名,沿江牧场、牧地为居民所占,计亩入租久矣。大珰建议清查,欲以徼利,文炳力阻之,事遂寝。擢宁国知府,仅两月以忧归,卒。贫几不能敛,佥事钱江楼为襄厥事,始克葬焉。身殁未几,子孙贫困,刘松石督河至济,为买西郭田八十亩以赡之。有云山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