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崇文(1528年—?),字仲謨,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鍾崇文
大明廣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字號字仲謨
出生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萬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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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四名進士[1][2]。授泉州府推官,历官岳州府同知,萬曆二年(1574年)九月官至广西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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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鍾叔顯;祖父鍾光;父鍾任(1479年-1553年),字重宣,號廓菴,壽官,母田氏。永感下。弟鍾崇武,刑部主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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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金定
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四十一年-隆慶二年
繼任:
李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