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定础(1907年—2005年),山西祁县贾令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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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冬,加入中国国民党。曾任三区筹委会委员、祁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祁县第二高级小学。任祁县乔家堡党支部书记;8月参与组建中共祁县县委,任共青团祁县县委书记。1928年2月,以共产党嫌疑被捕,押解国民党山西省党部,经刑讯拷打,后转山西自新院,次年8月获释。1931年2月,在太原恢复组织关系,旋返祁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6月,建立中共祁县县委,任书记。1932年冬,领导发动晋益纱厂工人罢工[1]抗日战争初期,任榆次县牺盟特派员,武装晋华纱厂工人抗日;11月,编人秦、赖游击第二支队,任支队政委。1938年1月,调任中共榆次县委书记。后任中共辽县县委书记、山西青年抗敌决死纵队第一纵队团政治部主任、太岳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太岳区党委委员、社会部部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人事局副局长,经济保卫局副局长,财贸保卫局局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东北局监察组副组长。曾任辽宁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1980年12月政协山西省四届三次会议增选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3]。2005年因病逝世。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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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丁天顺,许冰编著. 山西近现代人物辞典.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1999.11: 461. ISBN 7-80598-360-7. 
  2. ^ 王汉文执行主编. 开国将士风云录 第1卷. 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2005.02: 1280. ISBN 7-5008-3481-0. 
  3. ^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 山西通志 第33卷 政务志 政治协商会议篇. 北京:中华书局. 1998.11: 278. ISBN 7-101-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