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谦善(西班牙語:Don Carlos Palanca[1]:126,1844年6月6日—1901年10月14日[2]),名,字谦善,又字聚良(又作最良),号乐峰[2],福建厦门人,菲律宾华侨侨领,曾三任菲律宾華人甲必丹[2][3][4]。陳謙善有子陈纲,曾为首任駐小呂宋總領事[2][4][5];有曾孫陳正(陳綱嫡孫)[6]

陳謙善
 大清光祿大夫(贈)
籍貫福建泉州府同安縣嘉禾里仙岳社(今属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原名陳最
字號谦善
又字聚良(又作最良
乐峰
出生1844年
大清帝國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仙岳村
逝世1901年
美国 美屬菲律賓马尼拉
親屬陈纲(子)
陳正(曾孫)
經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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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谦善於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1844年6月6日)生于福建厦门[2]泉州府同安縣仙岳村,自幼家贫失学,在12歲時即赴菲律宾马尼拉为佣工,初時在亲戚的店铺当学徒,其後另起炉灶,改為经商,曾經營纺织品、农业经纪、放债、斗鸡鸦片专卖等業務。後來,陈谦善開始经营零售商业和进出口贸易,並为西班牙殖民政府征税和进口华人劳工,三十来岁时已是菲律宾华人首富,资产估计共逾一百万披索。陈谦善也因而曾三次出任甲必丹,掌管侨务;清政府也赏给其道衔和花翎顶戴[2]同治十年(1871年),兒子陳綱出生。[5]

陈谦善通曉西班牙语,並广交朋友、乐善好施、讲义气;他因而在當地不論是和华人,還是和西班牙人,也有著深厚的感情。陈谦善与西班牙王宫的宠臣有著深厚的交情,如果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和他相左,西班牙政府会因而调换當地总督;当地殖民者因而無不畏惧其。當時菲律賓當地有关华侨的法令,都先经陈谦善认可才施行。由於陈谦善擁有如此權力,他曾以“中国无枪毙之刑”的理由,成功爭取废除华人死刑;又極力爭取禁止福建女子從事娼妓[5]

光绪十四年(1888年),陈谦善创办菲律宾第一家华文报纸《岷埠华报[5]。光绪十七年(1891年),陈谦善集资向西班牙殖民当局购得马尼拉北郊荒地数百亩,辟为中华义冢华侨义山[5]),使在當地逝世的华侨死有葬身之地[2]。同年,陈谦善在馬尼拉倡辦崇仁医院,为當地贫、病华侨施诊施药,並不收费;崇仁医院至今仍在運作。光緒十九年(1893年),中华善举公所(今菲律宾华侨善举公所)向菲律宾商务局申报立案成立,其所辖机构为华侨义山和崇仁医院,而负责人即為時任甲必丹的陈谦善[5]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陈谦善在自己在马尼拉的办公场所内開设义塾,给予失学的华侨子弟學習的机会。同年,美国继西班牙统治菲律宾,陈谦善呈请清政府在菲律宾设领事馆,以保護當地華僑。清廷隨後任命其子陳綱为首任駐小呂宋總領事,而在陈纲到任之前,陈谦善曾父代子職,代行总领事职务[7][8][2][5]

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三日(1901年10月14日),陈谦善在马尼拉因病逝世,清廷其時诰授其光祿大夫宣统二年(1910年),旅菲华侨铸造其全身铜像一尊,立於其所倡辦的崇仁医院,以兹纪念。[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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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ilson, Andrew R. Ambition and Identity: Chinese Merchant Elites in Colonial Manila, 1880-1916. 夏威夷大學出版社. 2004-02 [2019-02-09]. ISBN 9780824826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厦门市志. 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0). 
  3. ^ 中華百科全書. 2006-05-09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4. ^ 4.0 4.1 卢志明; 叶馨. 厦门末代进士的海外传奇. 廈門日報. 2014-09-26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菲律宾华侨史话》厦门人陈谦善陈纲父子同为侨社之光. 菲龍網. 2017-05-19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4). 
  6. ^ 菲律宾中西学院庆祝建校115周年 由厦门末代进士陈纲创办. 鷺風報. 2014-12-18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7. ^ 總署給內閣中書省陳綱紮.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报告). 1898-07-28. 
  8. ^ 總署給日使葛絡幹照會.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报告). 1898-07-28. 
官衔
前任者:
首任
  大清駐小呂宋總領事(代理)
1898-1899
繼任:
陳綱
(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