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宝业(?—?),南阳郡赭阳县(今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1],北魏、东魏、北齐宦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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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业与卢勒叉齐绍秦子征高欢的旧部,都是供驱使的宦官,没有受到恩遇。韩宝业经历天保、皇建两朝也不受宠幸,但逐渐有了职权,韩宝业官至长秋卿,后来和卢勒叉、齐绍、秦子征都被封为王,韩宝业封为新宁王[1],都各自约束自己,不过分侵夺残暴[2][3]。之后韩宝业官至特进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北豫州刺史、食干怀州河内郡,封高平县开国侯[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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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士开母亲刘氏去世时,齐武成帝高湛听说后十分悲伤,派遣武卫将军侯吕芬造访和士开的住所,昼夜服侍和士开,并劝他节哀止哭。齐武成帝又派遣侍中韩宝业手持自己亲手写的诏令说:“我与你如同心腹,现在你痛失亲人,我也痛如刀割,与你感同身受。应当深思至理之言,自我宽慰。”丧事结束后,侯吕芬等人才回去。当日,齐武成帝派遣韩宝业用牛车迎接和士开入宫,齐武成帝亲自握住和士开的手,流泪劝慰他,然后才让和士开回去[4]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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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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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敬达,追赠仪同三司、殿中尚书、北豫州刺史[1]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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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华,嫁元某,东魏侍中、领军、司徒公、录尚书事、冀州刺史元嶷之孙,司徒府参军事元士贞第二子[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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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齊書·卷50》,出自李百药北齊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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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大同北朝艺术研究院. 《北朝艺术研究院藏品图录》.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6年5月: 182–183. ISBN 978-7-5010-4630-0 (中文(简体)). 
  2. ^ 《北齐书·卷五十·列传第四十二》:韩宝业、卢勒叉、齐绍,并高祖旧左右,唯门阉驱使,不被恩遇。历天保、皇建之朝,亦不至宠幸,但渐有职任。宝业至长秋卿,勒叉等或为中常侍。世祖时有曹文摽、邓长颙辈,亦有至仪同食干者,唯长颙武平中任参宰相,干预朝权。后宝业、勒叉、齐绍、子征并封王,不过侵暴。
  3. ^ 《北史·卷九十二·列传第八十》:宦者韩宝业、卢勒叉、齐绍、秦子征并神武旧左右,唯阁内驱使,不被恩遇。历天保、皇建之朝,亦不至宠幸,但渐有职任。宝业至长秋卿,勒叉等或为中常侍。武成时有曹文摽、夏侯通、伊长游、鲁恃伯、郭沙弥、邓长颙及宝业辈,亦有至仪同食干者。唯长颙武平中任参宰相,干预朝权。如宝业及勒叉、齐绍、子征后并封王,俱自收敛,不过侵暴。
  4. ^ 《北史·卷九十二·列传第八十》:及遭母刘氏忧,帝闻而悲惋,遣武卫将军侯吕芬诣宅,昼夜扶侍,并节哀止哭。又遣侍中韩宝业赍手敕慰谕云:“朕之与卿,本同心腹,今怀抱痛割,与卿无异。当深思至理,以自开慰。”成服后,吕芬等始还。其日,遣韩宝业以犊车迎士开入内,帝亲握手,下泣晓谕,然后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