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可賓(16世紀—17世紀),禎卿,山東青州府益都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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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可賓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湖州推官。四年(1624年)時長興縣有盜賊殺害知縣石有恒,人民以為會發生屠殺,相繼逃走,而代理知縣卻閉城自守,人民更加恐懼;他奉召安撫當地民眾,打開六道城門,再拘捕兇徒、招撫流民,於是長興再次喧鬧[3]

弘光年間,馮可賓自兵科給事中陞任太常寺少卿[1],後事不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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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馮可賓,字楨卿,益都人。天啟二年進士。授湖州推官。長興盜殺知縣石有恒,捕治一株連。自兵科給事中陞太嘗少卿。
  2. ^ 咸豐《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選舉表》:(萬曆)四十六年戊午(舉人)……馮可賓 見進士,皆同上(益都人)
  3.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五十一·名宦六》:馮可賓 《長興縣志》 字禎卿,山東益州人,天啟壬戌進士。授湖州推官,甲子元旦盗殺長興知縣,愚民妄疑有屠勦之舉,奔竄出境;時無正官,攝事者寡識,閉城自守,民益驚恐。可賓奉檄安撫,傳諭六門洞開,聽民出入,書榜安輯,蒞縣捕治兇徒,擒獲畧盡,一無株連;招徠流亡,旬日間熙攘如故。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 咸豐《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選舉表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五十一·名宦六
官衔
前任:
劉共忠
明朝湖州府推官
1622年-崇禎年間
繼任:
胡守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