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1608年—1681年),字似斗直隸省保定府新安縣(今河北省安新縣),清朝政治人物,累官刑部尚書工部尚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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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二年(1645年)舉乙酉科順天府鄉試,順治三年(1646年)聯登丙戌科進士[1]。同年,授湖廣道試監察御史[2]、任宣大巡按御史[2]。后任大理寺右寺正[3]。順治十年,任通政使司左參議[3]。次年,任太常寺少卿[4]、右通政[5]。后升任太常寺卿[6]。順治十二年,任宗人府丞[6]、兵部右侍郎。順治六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刑部左侍郎。順治十七年,任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7]。順治十八年,任工部尚書[6],同年改刑部尚書[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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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順治三年丙戌科會試四百名進士三代履歷便覽》
  2. ^ 2.0 2.1 世祖章皇帝實錄 ,29卷
  3. ^ 3.0 3.1 世祖章皇帝實錄 ,75卷
  4. ^ 世祖章皇帝實錄 ,83卷
  5. ^ 世祖章皇帝實錄 ,85卷
  6. ^ 6.0 6.1 6.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6903號
  7. ^ 世祖章皇帝實錄 ,139卷
  8.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9569號
官衔
前任:
楊義
工部漢尚書
順治十八年五月己巳-順治十八年七月癸亥
(1661年6月17日-1661年8月10日)
繼任:
傅維鱗
前任:
杜立德
刑部漢尚書
順治十八年七月癸亥-康熙三年閏六月乙亥
(1661年8月10日-1664年8月6日)
繼任:
王弘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