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
高材(弘治十一年-万历二年,1498年—1575年),字国永[1],又字允甫[2],号静成,无锡人,因曾任黄岩县令,又称“黄岩公”。是明代东林党领袖高攀龙之祖父,嘉靖年间任黄岩县令。
高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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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黃岩縣知縣 | |
籍貫 | 南直隸無錫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国永,號靜成 |
出生 | 弘治十一年(1498年) 南直隸無錫縣 |
逝世 | 萬曆二年(1575年) 南直隸無錫縣 |
親屬 | (父)高适 (孫)高攀龍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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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高材,高材是明代东林党领袖高攀龙之祖父,天赋聪颖,七岁能作对吟诗, 十岁能作文章。嘉靖十年(1531年)中举,高氏家族从其开始成为儒学世家[3]。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高材以举人身份担任黄岩县令,为官清廉,颇有民声。当地曾有胥吏通过名册造假谎报税负,搜刮民财。高材突查其家,搜出真册,从而纠正错账。胥吏也因此被处死,一时百姓称快。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黄岩木城被倭寇攻破,高材被免官。高材在万历二年(1575年)去世,葬于无锡惠山黄家湾。
逸闻
编辑据《韵语晨钟》[4]载,高材任黄岩县令时,有百姓状告尚书黄绾强占民山,高材在状纸上作诗批之:“一片青山一片金,百年人有万年心。鸿沟未必常为限,倐忽浮云变古今。踏遍青山山转峨,问山不语奈山何。若无山下累累冢,料得争山人更多。”黄见诗亦有所羞愧,最终退还山岭。
诗作
编辑- 游委羽山次孙邦采韵
- 糁糁松花树树金,仙人跨鹤剩空林。
- 洞门方石还遗迹,鼎里玄丹独悟心。
- 笑我未除湖海气,怜君能发风鸾吟。
- 青春况是天崖暮,莫惜花前酒重斟。
- 咏松岩山
- 绝壁回峦不计层,穿云踏雪冒寒行。
- 每惊虎卧怪石出,忽讶龙蟠老树横。
- 乱响淙从千涧落,杳无人际一僧迎。
- 高生不是神仙骨,那得云山有宿盟。
家庭
编辑父亲: 高适,字伯达,号雪楼。
兄弟姐妹:高植、高校
子女:高梦龙,字德徵,号继成
孙:高攀龙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步近智. 顾宪成高攀龙评传.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63.
- 高路加. 高姓群体的历史与传统.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1997: 255.
- 薛国中, 韦洪. 明实录类纂: 福建台湾卷. 武汉出版社. 1993: 651.
- 台州市黄岩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万历黄岩县志(标注本).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2: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