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昇 (弘治辛酉舉人)

黃昇(15世紀—16世紀),士超與竹廣東廣州府番禺縣[1]明朝政治人物。

黃昇
大明昌化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字號字士超,號與竹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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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昇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舉人,授肥鄉教諭,陞昌化知縣,廉慎誠愨,興辦學校、體恤窮困,曾在六月祈雨,在私第焚香,三次祈禱就下三次雨,而縣內有虎患,他就寫下祭文禱於神靈,不久老虎亦離去,人民甚是思念其功績[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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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三十九·列傳八》:黃昇,字士超,號與竹,宏治十四年舉人,由肥鄉教官擢昌化知縣,嘗六月祈雨芒履出禱,入則焚香私第,密禱如外,三禱三雨,邑中虎為民害,以文禱於神,虎去。 據《浙江通志》、阮通志補
  2. ^ 民國《昌化縣志·卷八·秩官志》:黃昇,號與竹,番禺人,舉鄉試,由肥鄉學擢邑令,廉慎誠愨一介弗取,興學校、恤窮獨,其政悶悶民安之,嘗六月祈雨芒履出禱,入則焚香私第,長跽密禱,三禱三雨,邑中虎為民害,公惻然文禱於神虎去,民甚思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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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番禺縣志》·卷三十九·列傳八
  • 民國《昌化縣志》·卷八·秩官志
官衔
前任:
楊文鳳
明朝肥鄉縣教諭
正德年間
繼任:
余載
前任:
高孔嘉
明朝浙江昌化縣知縣
正德年間-1526年
繼任:
吳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