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璋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正德十年(1515年)授南康知縣,為政剛毅廉介,曾在要地設立兩塊旌善懲惡牌,大眾都佩服其公正,十一年(1516年)輋賊謝志珊逼近縣城七日,他帶領人民固守,城得獲全,不久他在任內去世,行李蕭然,士民都感到傷心[1][2]。
-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三十九·列傳八》:黃璋,字廷宜,宏治八年舉人,正德間知南康,廉介自持、剛毅有執,立旌善懲惡牌二於要地,善惡直書其名,眾服其公正,卒官士哀之。 據《粤大記》補
- ^ 同治《南康縣志·卷六·秩官》:黃璋,順德人,正德乙亥知縣事,廉介自持,性剛果有執守,立旌善懲惡之牌於要地,善惡皆直書名,眾服其公,丙子輋賊謝志珊逼城七日,率民固守,城竟賴以全,未幾卒於官,行李蕭然,士民哀之。 郡志
- 同治《番禺縣志》·卷三十九·列傳八
- 同治《南康縣志》·卷六·秩官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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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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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康縣知縣 1515年-15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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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綦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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