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坡遗址
龙骨坡遗址,又称巫山猿人遗址[2] ,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龙坪村龙骨坡,发掘于1986年,是中国早期人类化石遗址。龙骨坡遗址占地约1300平方米[2],经过先后三次的现场发掘,在遗址发现了古人类门齿和带犬齿的颌骨化石,以及数十件与人类化石同一层次的巨猴、剑齿虎、双角犀等化石。经考证,这些化石属早更新世,距今204万年,其人类化石被称为巫山人,与东非早更新世能人处于同一进化水平。
龙骨坡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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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 | ||||
坐标 | 30°51′47.077″N 109°39′56.772″E / 30.86307694°N 109.66577000°E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更新世 | ||||
编号 | 4-1 |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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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坡遗址的重大发现,填补了中国早期人类化石空白。1995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黄万波等中国学者与美国、荷兰及加拿大的合作研究小组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提出龙骨坡遗址出土的似人牙齿和一段下颌骨残段属于直立人遗存。但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议。
1996年,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2011年再次发掘,将持续到2015年[2]。
註釋
编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 维基文库. 2000-09-07.
- ^ 2.0 2.1 2.2 龙骨坡遗址第四次发掘工作启动. 科学时报. 2011-11-18 [201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0).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96〕47号). 中国政府网. 1996-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