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pster
Napster是一种提供线上音乐服务的软体,最初由约翰·范宁、肖恩·范宁和西恩·帕克共同创立的档案共享服务。Napster是第一个被广泛应用的点对点(Peer-to-Peer,P2P)音乐共享服务,它极大幅度地影响了人们,特别是對於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方式。而它的出现,也使得音乐爱好者间共享MP3歌曲变得容易,却也因此招致了影音界对其大规模侵权行为的指责。尽管在法庭的责令下该服务已经终止,但它却为其他点对点文件共享程序——如Kazaa,Limewire和BearShare——的拓展铺好了路,且对这种方式的文件共享的控制,亦变得愈加困难。如今Napster以经营付费服务为主,而免费的Napster的流行和回响使其在电脑界和娱乐业里成为一个传奇的象征。
艺术团体的指控
编辑Napster对非法行为的包庇激起数家主要唱片公司的愤怒,他们联合起来于1999年12月递交了对该共享服务的诉讼。尽管诉讼的目的是要关闭Napster,然而随着审讯的深入,该服务却愈加流行,审讯反而成了对该服务最好的推广和宣传。不久吸引了上百万的用户,其中大部分为学生。
訴訟案
编辑2000年4月初,美國重金属乐队金屬製品(Metallica)发现他们的一首样本曲目“I Disappear”(我消失)早在发布前就流传于Napster网络。这最终使得该曲目在美国各地的数个电台上被播放,乐队发现他们过去的全部曲目也可在Napster网络上获得,並在當時與樂迷之間發生論戰,結果於同年4月13日開始與一些藝人聯合控告Napster,因該軟件公司未經樂隊成員授權,便將版權歌曲在網絡上免費分享。訴訟案最終於2001年7月12日達成庭外和解,和解條件是Napster付出高昂的賠償金額。
关闭
编辑2008年百思买以1.21亿美元价格收购了Napster,2011年10月Rhapsody从百思买收购了Napster,根据协议,百思买将拥有其少数股权,交易细节并没有披露[1] 。Napster将被关闭,它的用户将合并到Rhapsody[2] 。2016年,Rhapsody重新把名字改回Napster。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Julianne Pepitone. Today is Napster's last day of existence. CNN. November 30, 2011 [2011-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04).
- ^ HARRY MCCRACKEN. ‘Napster’ Is No More. Time. December 2, 2011 [2011-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04).
外部链接
编辑- Napster公司主页(英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前身为Roxi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