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内战战争罪犯名单
White Lotus Society在话题“参考文献全為史料”中的最新留言: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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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经由新闻、媒体机构作为内容来源所引用。引用这篇条目的文章是: 李海默於2013年4月14日所发表的《关于《我采访过的胡适》一文》,出自东方早报。 贺越明於2013年5月5日所发表的《胡适究竟是不是“战犯”?》,出自东方早报。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闻报导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中立性問題
编辑—98.253.57.83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3:52 (UTC)
- 本条目的名称有中立性问题。本条目名称为“国共内战战犯名单”,这个名称并非中共创立,而是由维基百科发明。中共将这些人称之作“国民党战犯”,而维基则认定“国民党战犯”就是“国共内战战犯”,这样就等于宣布国共内战的责任在国民党,而非共产党。这违反了中立性原则。建议本条目的名称为中共所使用的“国民党战犯名单”。 98.253.57.83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3:52 (UTC)
- 98.253.57.83說得沒錯,此條目名稱寫道「國共內戰戰犯名單」,但內容盡是國民黨軍事與政治人物,條目可以保留但名稱一定要改(名稱問題很大),且要補上客觀、公正的中立性敘述,如:對於新華社的發表,台灣官方認為....民間認為.....等等。—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4:14 (UTC)
- 上面两位的立场大可商榷。这个条目本来就是一个反映中共单方面概念的条目,国民党方面根本不承认这个概念,本来就是单方概念,何谈违反中立性?这就跟所谓“共匪”之类的词一样,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单方面特殊用语。两位应该多看看条目里提到的以及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历次特赦时使用的措辞。第一位朋友说的“国民党战犯”比“国共内战战犯”一词更中立,窃以为实属不妥:
- 一、中共方面及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这些所谓“战犯”的正式称呼从来都不是什么“国民党战犯”,这一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对“蒋介石集团”的定义是密切联系的。
- 二、国共双方争执的焦点并非什么“国民党”和“国共内战”,关键是“战犯”二字。谁都知道中共使用的“战犯”的“战”字指的不是其他什么战争,而是国共内战。国民党中央方面根本不接受“战争罪犯”的提法。如果按第一位朋友的意见,宣布责任即不中立,那么这个条目就根本不应该存在,因为该条目反映的正是中共单方面宣布以蒋介石为首的一批人士的战争责任这样一个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物。中共的单方面立场自然不中立,但是本条目呈现的恰恰就是中共立场这样一个曾经存在过的事实。说这个条目标题不中立,就跟骂“共匪”、“蒋匪”之类的条目名称不中立一样可笑。
- 三、两批公布的名单中皆有非国民党人士,用所谓“国民党战犯名单”既不合名单内容,也罔顾国共内战时期的政治背景和历史事实。
- 综上所述,所谓的“国民党战犯”一词纯属杜撰,既不合实际情况,又不合历史上的用语实际,也和条目中立性毫无关系,实应休矣!Sgsg (留言) 2010年5月30日 (日) 12:49 (UTC)
- 另外说明一点,这个条目名称之所以要在“战争罪犯”一词前加定语,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除有此批所谓“战争罪犯”外,还有原属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以及日本战争罪犯。为了同这些“战争罪犯”相区别,就势必要对本条目名中的“战争罪犯”一词加以限制和说明。这并不涉及什么其他问题。
而条目名称之所以不用“属于蒋介石集团的战争罪犯”一词,是因为该词在两批战犯名单公布时皆未被使用,后来1959年至1975年历次特赦时均使用该词。应当说,在战犯名单公布时,中共方面就点出了其是以蒋介石等为首,但还未用“蒋介石集团”一词,故本条目采用的是“内战”一词,这既是共产党方面在双十节宣言里曾经用过的限定战犯概念的词语,该名单出台的背景是国共内战也是众所周知的。 Sgsg (留言) 2010年5月30日 (日) 12:57 (UTC)
史料引用
编辑请注意引用当时史料,不要将后来加工过的文章题目直接安在1949年,这是错误的。Sgsg (留言) 2010年11月30日 (二) 20:05 (UTC)
参考文献全為史料
编辑参考文献全為一次文獻史料,應改之。-- 白蓮教 2013年12月1日 (日) 04: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