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香港協作小組計劃
小為在话题“香港協作小組計劃提案”中的最新留言:16年前
香港協作小組計劃提案
编辑自從香港春聚,便開始構思一個方案。為了鼓勵香港維基人組織編輯小組,提高編輯效能,增加協作的興趣,所以希望開始「香港協作小組計劃」。現在首先在這裡作個提案。
協作小組架構
- 協作小組成員最少有一名協作組長及一名協作組員。
協作組長需要
- 決定要編輯的條目及對其內容要求
- 建議小組最少規模
- 準備條目的參考資料
- 協調各組員的編輯工作,協調方式不拘
- 有直接的編輯工作
- 在Wikipedia: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香港協作小組計劃頁面內列出以上資料並招募成員
協作內容要求
- 暫定比新條目獲選標準要高
獎勵
- 採用協作貢獻積分制度
- 由協作組長提出申請,讓別人確認獎勵
- 協作組長+2分,協作組員+1分
- 如果條目被評定為優良條目,協作組長額外+2分,協作組員額外+1分。
- 如果條目被評定為特色條目,則協作組長額外+8分,協作組員額外+4分。
獲獎條件
- 需由非小組成員的維基人確認協作內容符合當初要求,協作組員有否參與。確認人資格最低是維基助理編輯。
以上都是個建議,歡迎大家給意見。—小為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03:25 (UTC)
- (+)支持:不錯的建議,期望這可以成功取代已被人遺忘的條目提升計劃,並能有效鼓勵香港維基人協作。建議「協作內容要求」至少達到可參選優良條目的質素,我認為這會使計劃更有成效。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4月4日 (五) 13:31 (UTC)
- 原則上同意小為的構想,也同意Loki之想法,個人期待各方在討論完成後能有一綜合方案。--TYC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19:10 (UTC)
- 感謝小為的行動力,自己一直有心推動協作計劃卻未有實質提案,實在慚愧... 自聚會後自己把過往的想法整理及更新,現在再提出幾點:
- 整個協作計劃不局限於一個條目,而可以是一系列相關條目。
- 組長在發起時應提供參考資料、書目及網站等,方便維基人選擇及協助。
- 組長應列明有關協作計劃是否會有考察活動,或集體查找資料等外出要求。
- 如有圖片請求並由其他香港維基人補完,亦可考慮對該維基人提供獎勵。
- 暫時有這些想法,當然大家還是可以討論。另外早前自己草擬了一個方案,也僅供各位參考──草擬計劃。—LokiTalk 2008年4月4日 (五) 14:42 (UTC)
- (+)支持附和,不過一定要找兩三個對相關題目有興趣的維基人才能開始,我也認同列出一堆條目去篇寫,例如是列出一堆工作清查,不過也有可能會編輯一些與香港完全無關的內容也不出為奇。第一階段在頁面提出,第二階段尋找組員(如果最後只有一個人願意去做會怎樣處理呢?),第三階段就是編寫條目,最後就是評審—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4月4日 (五) 14:53 (UTC)
- 其實參考資料泛指書本、網站、圖片、短片。我同意需要列明是否會有考察活動。另一方面,如果優良條目不會成為大家的負擔,那可以成為獲得獎勵的最低要求。因為根據過往觀察,好幾個香港條目在香港條目提升計劃中提升了兩次,仍然未能有滿意的結果,可能導致大家有點力不從心。因此曾考慮保留小小的積分以作鼓勵,或者考慮把有關優良條目及特色條目的額外積分加重。關於條目數量方面,會影響到協作貢獻積分的計算。因此,應該根據每一條條目來計算積分。譬如小組能夠製造三條特色條目,組長便能得到3x10分=30分,組員則得到3x5分=15分。不過這樣確認人便需要更多時間去審核。另外,協作小組規模則視乎編輯的規模。如果只有一人編輯,即未能成立小組,未能符合計劃目標,那便不能獲得積分。—小為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17:53 (UTC)
- 也不一定要合作撰寫和香港有關的條目,一起寫別國的行政規劃也沒問題的。最緊要是一班香港人,思維應該比較接近(相比起和大陸維基人),合作起來應該會更合拍。平時我隨意找條目創建/擴充倒不覺合作有什麼好,但當要做一個大型計劃(wikipedia:基礎條目)時,就會頓時覺得獨個兒做事很孤單... YunHuBuXi 2008年4月6日 (日) 14:25 (UTC)
- 我覺得可先在香港條目上試行,適合的話再擴展到整個百科。主要原因是香港維基人間的聯絡和考察活動較容易組織,這是因為大家都在同一城市的關係。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0日 (四) 15:14 (UTC)
- 對於獎勵的細節方面,個人沒什麼意見,但建議一切從簡,以鼓勵性質為主,但對於侵權行為有較嚴格的控制。至於計劃方面,我偏向給予大家多點的自由度。我個人覺得應設置時限,以免各個協作計劃因無了期的進行而荒廢。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0日 (四) 15:14 (UTC)
- 其他方面如侵權行為,當然根據維基百科本來已經存在的規則來辦。不知道其他人對時限有什麼意見。除非計劃規模很大,牽涉很多條目,否則我覺得在一般情況下,協作小組應該可以在三個月內完成工作。短期內,期望大嶼山能夠成為協作計劃的一個製成品。—小為 (留言) 2008年4月11日 (五) 09:26 (UTC)
- 我看大致上的細節都已經解決了,不如盡早寫成規則,然後建立頁面。如果可以的話就用大嶼山試行一次,完成後再檢討一下。—LokiTalk 2008年4月12日 (六) 05:07 (UTC)
- 剛剛寫成規則及建立頁面。當然大家可以繼續修改規則。—小為 (留言) 2008年4月13日 (日) 18:44 (UTC)
- 我看大致上的細節都已經解決了,不如盡早寫成規則,然後建立頁面。如果可以的話就用大嶼山試行一次,完成後再檢討一下。—LokiTalk 2008年4月12日 (六) 05:07 (UTC)
- 有用戶建立一個協作計劃,內容有關於提升電腦及學校的條目User:Chunchun2345/條目提升呼籲—cychk (留言) 2008年4月12日 (六) 17:47 (UTC)